福建晋江市市场监管局:养殖河豚应经合法加工后销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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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晋江市市场监管局:养殖河豚应经合法加工后销售
2024-01-11 16:54:00
据“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”微信公众号消息,因近期是河豚鱼产卵季节,此时河豚鱼的毒性最强,是食用河豚鱼中毒的高危险期。福建省晋江市食安办近日开展河豚及其制品售卖专项执法检查行动,对食品生产企业、食品加工小作坊、农贸市场(含农村集市)、餐饮服务提供者及水产品经营户等286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重点检查,查处违法案件1件。
  晋江市食安办提醒,食品生产经营者禁止加工经营所有品种的野生河豚;禁止经营养殖河豚活鱼和未经加工的河豚整鱼;养殖河豚应在经过具备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工后方可销售。
  消费者要自觉做到不购买、不食用养殖河豚活鱼、未经加工的河豚整鱼及野生河豚;任何单位和个人捕捞或捡到新鲜河豚鱼,不得随意丢弃,也不得转送他人或任其流入市场;如发现非法加工经营河豚鱼及其制品的行为,请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。
(文章来源:新京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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